海南省临高县红华农场抱堂企业队生猪养殖场(海南农垦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红华十万头现代高效仔猪场)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17-12-18 16:28:12 字体:小 大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海南省、临高县的相关规划,选址符合地方总体规划。虽然本项目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会对区域内的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及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只要建设单位在施工阶段和运营阶段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真正落实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环保资金落实到位,尤其是臭气和废水防治措施,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综上,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内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具体联系方式如下)向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咨询。本次征求意见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海南农垦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垦路13号绿海大厦12层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31660325 邮编:570226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州汇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808号 联系人:张工 010-85539662邮编:510650电子邮箱596511030@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现居住人群和单位。
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是否对当地居住环境造成影响;您对本项目建设最希望解决的环境问题;您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请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